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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常忍不住要想,自己對於感情的想法是不是太過於僵化無法變通了?
還是有些時候幾乎已經自我放棄希望!喜不喜歡、欣不欣賞有什麼用?誰管得著誰?
如果只是因為你比較帥、比較有錢,沒有了解、沒有相處,
這樣的喜歡,不是很不實在嗎?

反之亦然。如果你完全不了解我這個人,就油然升起愛慕與欣賞之意,那樣的好感又能維持多久?難保哪一天,出現一個看起來更優的人時,不會更令人心動?

我想知道的是:到底不能恆常持久的東西,有什麼了不起的?它會莫名的出現,必然也會莫名的消失。是啊,也許總會有什麼留下來的,畢竟最後總也是會被吹得煙消雲散,雲淡風輕,什麼都不剩!

那麼,我有什麼好歡喜的?

或許應該這麼說吧。抱持著期待與樂觀是正面積極的,只是在感情上,我不想讓自己與別人常常失望罷了。如果只是單純的好感與欣賞,那麼,幹麻不安安靜靜的就好,何必互相打擾?我們,彼此都沒有真正要當對方的心/新房客的打算,不是嗎?

沒有更進一步想要改變的動力,沒有因為這一層喜歡而想更進一步的讓彼此變得更好,並不是真心想要了解與被了解,就莫名奇妙的傻笑、發呆,莫名奇妙的看這個世界都變得很可愛,就只是這樣?幾歲了你/妳、幾歲了我們?!我覺得,好可笑~! It becomes so cheap, so superficial.

sh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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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頭亞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