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不想寫的。畢竟都快要換工作了。
好像不應該還花時間寫這麼多閒言閒語。
感覺好像時間都不夠了,還搞得好像很閒似的,整個很白目傻氣。
不過《女人從小姐變成死歐巴桑的過程》這篇原PO在BBS的文章實在太猛,
尤其被智邦網摘推薦之後,轉貼文章的部落格格主下面一長串回應。
我覺得,是活該。哈,我怎麼這麼壞?
還有就是,做人要甘願

老公老婆不是你自己選的嗎?婚不是你自己說要結的?
小孩難道是送子鳥叼來,還是自己從肚子裡鑽出來跟你say “Hi ! ”

不奢望另一半會改變,卻任由自己變得嘮叨討人厭,讓人聽了、看了就心煩,
最後漸漸認命,就逐漸被孩子和另一半視而不見。
這不就跟我們看過的太多的爸爸媽媽一樣?
家中弱勢的一方,被小孩漠視,也被另一半忽略?
做了那麼辛苦,徒勞枉然,只留心酸!

你/妳也可以選擇不跟這個人結婚。選擇不要結婚。選擇不要生小孩。
不要忘記,當初,你/妳絕對不是沒有選擇權的。
走到今天這條路,難道是有人拿槍抵著逼你走的嗎?

如果永遠不溝通,那現狀永遠都不會改變。
甚至可能因為你越來越惹人生厭,
另一半就逃開了、另覓出路了也不一定!

到底是心甘情願為了小孩,還是真心為了和另一半共組一個溫馨幸福的家,
所以才有的改變?是不是應該自己靜下心來,好好想個清楚?
到最後會不會其實只是被過多的犧牲嚇到了,愛又不足,連後悔都不敢說出口?

小孩並不是附屬品,有一天會長大,會有自己的自由意志,
現在這樣全心全力不保留的付出,卻處處充滿怨懟,
難道等將來小孩長大了,稍有一點點不順當初做牛做馬的爸爸媽媽的心意,
就要被當成是不懂感恩不懂體諒的不肖子女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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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頭亞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