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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很愛玩撲浪,因為覺得實在太有趣,馬上把網誌上什麼碎碎念的、MSN上暱稱狀態的舊愛通通都拋棄了!雖然很多plurk語法和用法都完全不了解,但因為實在很有以前大學時期,BBS灌水洗版的樂趣,所以二話不說就把MSN撲浪的功能也開啟設定好了。可以很快用MSN撲浪和第一時間看到別人的回應。

所謂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昨晚的計畫,今天全部沒實現。在大雨聲中醒來。賴床。真正清醒時已是下午兩點。外頭還在大雨。哪來的什麼Brunch?也絲毫再提不起興致看二輪片了!

(本文接續還很!沒時間先別按~~~)

給自己泡了杯好香好濃的OAK。上網看新聞、看親友的撲浪。等雨停。昨天晚上從家裡把機車騎上來,跟著老弟騎車到台中。有人帶路就傻傻的騎,而且他很熱心的決定要帶我到家,再自己騎回工業區。除了父親與兄弟,如果今天換作是別的異性,我一定會拒絕過度貼心的安排。自從意識到這一點,我就逐漸減少過度奴役自己的父兄小弟了。何況如今既已是獨立的中年熟女,當然不再需要如此細心呵護,我乾脆找他一起到三越百貨去買母親節的禮物,直接搭電梯到指定樓層,到了特定的櫃位,刷卡拿了贈品,走人。提姆蟲為我的效率殺氣傻眼,那是因為早在一兩個裡拜前,老媽抱怨用了快十年的電熱水瓶有點接觸不良小故障之後,就花了不少時間在網路上作功課啦!今天就會宅配,明天老媽在家就能親自簽收,提早收到她的母親節禮物。老弟的禮物我也安排好了,好神拖。哈。上次買的被我拿到台中來,媽就一直抱怨我小氣。

說到底這個家裡大大小小好用的日常生活用品,哪一樣不是AB型的我和老弟購入的?總是一直被B型的阿曼達和媽媽坐享其成,直接拿走也從來不說的。

連續兩天跑了兩趟國立台中圖書館然後撲空,還真的是有點不爽。明明週一是圖書館固定的公休日,為什麼我會一廂情願的不知道?周末借閱服務只到下午五點,為何我又是一廂情願的以為館員都不用下班不用放假休閒,硬是要昨晚九點前跑去?所以我預約的兩本書都還在躺在架上待取書區。

話說中年男子李昆霖先生,(就是之前的遛鳥俠、出過一本書紀錄他全球遛鳥遛透透的故事,現在是台灣加油隊的召集人。)即將要開一家號稱很優質的複合式書店,借閱的書籍還要提供宅配服務,這一點就讓此刻的我很期待。最近痞子英雄把高雄拍得太漂亮了,聽說這家書店BOOKING就位在很有名的爆漿餐包附近,反正也又很久沒去高雄玩耍了,屆時開幕可以找以前在高雄鬼混的陳無敵帶頭,一起去店裡面喝咖啡參觀一下,大家順便好好去給小海豚老師和她的陳先生招待一下。

(自從進了商業大樓上班之後,見識到上班女郎們瘋狂團購的一面。爆漿餐包說實在的我真沒聽過,因為之前主管跟著訂,到貨的時候拿回座位上撕了一大塊塞近鄰座的我嘴中。現在已經忘記是什麼味道,應該算是鬆軟可口,但沒有到滋味難忘回味無窮的地步。月初資訊部的小女生又跑來問我要不要跟大家一起訂,一聽到到貨的時間竟然要等到六月之後,斷然拒絕。等那麼久瘋掉了我!在此之前我還一直以為這些瘋狂的跟風訂購行為,是只有以前公司收費員媽媽或是保險業務員、或者,像我們這種已經上了一種年紀的熟女才會有的特殊嗜好ㄟ!)

朱豪宅的部落格上(姓朱到底是不是種原罪啊!哈。卯起來想要減肥的時候還真是痛苦,要是瘦身成功還可以代言賺廣告費、然後上我猜人不可貌相單元!),看到這篇網誌我想做音樂!真的還滿熱血的,下面一堆人回文。有興趣的人可以好好看一下。竟然除了朱學恆的回應之外,連音樂人阿怪也找來寫回應文。大推。(註:因為朱學恆雖然外表不是很符合時下青少年崇拜的偶像外型,不過因為他太常應邀到各地校園去演講了,在宅男宅女之外,也培養了一定數量的青少年族群粉絲。所以他現在還有一個新的職稱:青少年諮商輔導師!比起我們以前的年代,劉墉、洪蘭,是不是真的太跳TONE了?!所以說還真的是『人不可貌相』啦!哈哈哈)

這篇文章大抵就是兩位大學生寫信給朱朱(森林小學的校長小名也是朱朱。朱台翔。是一位很有活力、堅毅、聲音超級甜美的媽媽級女性。)說明他們青春的生命裡對未來的一些抉擇的困惑。能夠跟名人分享心事說起來其實是一件滿幸運又很幸福到不可思議的事情。看似這麼微不足道的煩惱呢!爸媽可能聽都沒聽完,不是說你想太多叫你趕快去唸書,就是直接要你怎麼做,結果竟然有人很認真看完,還很認真的回覆,還不只一個人回呢!大家都曾經是少年,想必可以體會這樣的正面激勵會有多令人振奮。

如今成了人妻與辣媽的阿曼達,忙著英語教學與陪伴寶貝兒子成長。當年她還是國三生的時候,我們很喜歡躺在床上。講未來的事情。其實現在也是。有時候隔著電腦螢幕,有時候隔著電話。以前我們講自己的人生。她說她長大以後要開麵包店、要找到一間小公寓然後搬出去、要去考五專。最後她還是乖乖推甄唸了國立高中,直到考上淡江英文系之前,都一直住在家裡沒有搬出去住宿過。現在,結婚、生子、辭了工作,育兒當全職家庭主婦;又再度求職進入職場。生活中的人事物,看似很多都佔去了實現夢想的優先權。但是念大學一個人住在淡水的她,活得多姿多采有聲有色,參加社團、學習烹飪烘焙、去海事館打工當英文導覽解說員。大三那年跑去加拿大當交換學生,有些同學發展了如曇花美麗卻短暫異國戀情,有些為愛飛去了法國現在準備結婚落地生根;她在異國依然把自己照顧得很好,開拓了眼界卻依舊保有樂觀與近乎天真的單純。比起當時一個人在台灣等她回來,終日鬱鬱寡歡耍自閉的男友(現在的老公),生活的豐富飽滿度差別極大。

現在的她,會烤非常好吃的披薩、麵包與土司,三餐煮飯菜色的豐富性,慢慢趕得上廚藝精湛的婆婆。她的婆婆,跟我們的媽媽是迥異的兩類人。鎮日忙碌於育兒、扮演人妻、人媳的角色,女兒的部分,因為還有我這個大姊頂著,媽媽不敢告訴我的事情,也會打打電話找她吐吐苦水。而且,老媽跟她,都是會自己安排生活打發時間的人。上個月底,我陪著她,兩個人一起去台北世貿看烘焙展,她很投入的看著看著,拿了不少參展廠商的資料。當年的計畫,她沒有忘記,而且,雖然幾經耽擱、波折,人生漫漫的道路上,始終安安靜靜,她兀自往她早就看見的方向走去。沒有打擾任何人,也似乎沒有妨礙到其他人的腳步。開一家麵包店,說難不難,有錢不就開一家了。能不能賺錢是其次,要開多久才是問題。但是她自己清楚記得開一家麵包店背後代表的意義。自己親手揉的麵糰、等待發酵,熱呼呼香噴噴的出了烤爐,吃到的人滿足的笑容肯定的讚賞,不只跟親人朋友分享,跟更多人分享,而且還能藉此賺一點錢。

法律有規定大學畢業之後就不能再繼續為夢想做準備,35歲之後就不能追求夢想?有規定放棄了夢想者、追求夢想失敗者就應該槍斃?

夢想可以很大、也可以小小的。是要一直堅持?還是放棄?不管困難的程度如何,總是要去嘗試了才會知道,可以調整自己的夢想規模,也才知道自己必須付出的代價額度。選擇折衷之後的堅持,又或者是訂定了停損點的放棄。

名人網誌下面的網友回應往往才是最精彩之處。不只是音樂,任何需要創造性的知識產業,在數位化網路時代,在免費分享與付費取得的衝突中都在被夾殺。可是這有什麼關係?真的會有人因為夢想餓死嗎?人只會因為夢想而偉大,需要為理想而死的人應該不只只是為了實踐夢想,還有其他的原因。

特洛伊戰爭中(當年當然是因為小布才去看電影的啊),關鍵性的阿基里斯決定投入戰事之中,是因為他的好友穿上他的戰袍盔甲,假冒成他而被敵軍殺死。當時阿基里斯回到家鄉告訴母親他的決定,母親女海神忒提斯說的那段話(是她早就知道的寓言)讓我印象深刻。結婚生子,為所愛的家人親族努力生存與生活,平靜的生活,繁衍後代子孫,死後了被後世子孫記得,但許久之後,名字逐漸被後人淡忘。或者與親愛的家人親友訣別,追求榮耀、迎向死亡,偉大的事跡千古流傳,世人永遠都記得你的名字。(TROY 影片中第24分鐘開始)

實現人生的夢想,應該是要好好活著,為了自己,還有愛自己與所愛的人,保持身體健康,然後堅定的朝那個方向走去。幸運的話,會有愛自己與所愛的人祝福與支持,成功了,就可以跟他們分享,失敗了,還有他們可以跟你一起互相取暖彼此倚賴依靠。夠幸運的話,可能還有這些人之外的人一起支持你祝福你,為你加油!

但是不管幸運不幸運,重要的還是自己有沒有努力、夠不夠努力。如果因為自己的「不夠」幸運,而想要更大的幸運更多的認同和更大的成功,勢必得付出很多的代價與犧牲。因為更大的成就,換來名聲利益的代價,最終是賠上許多珍貴不復得的東西。

War is young man dying, and old man talking. 跟殘酷的戰爭不同,在輸贏死活勝利與投降之外,人生的戰鬥,不會只有兩種選項;應該是、也明明還有,好多好多的課題要學習要顧及。學習驕傲謙虛偉大卑微成功失敗成就成全與挫折忍讓。究竟百年之後,名字與事蹟是否仍舊為後人所記憶所津津樂道?現在實在無人知曉,千百年後,當代的我們早已化為白骨歸於塵土。

大推這句話:「許多人都幻想著自己為理想付出了許多,但那些人只是喜歡這麼想,真正付出許多的人,少之又少。」如果因為害怕努力付出了還是失敗,就給自己找來一大堆聽起來很像理由的藉口不去嘗試看看,然後再把責任賴在別人頭上,是不是真的太對不起自己一點?(說起來,因為害怕失戀害怕被拒絕,就不努力追求幸福,說一大堆好聽的原則當擋箭牌,一直保持自以為瀟灑、做作的單身狀態,好像也真的是太對不起自己了?)

選擇是在個人,功過論斷不會只有一時。不過不管怎麼樣,曾經或正在追求某種夢想、理想或目標的當下,真的讓人有種渾身澎湃熱血沸騰的生命力!每一段努力的過程,那些曾經,就是人生活著最好的證明。

最後,來聽聽看最近出新專輯的藍又時,當初唱紅的第一首歌吧。

曾經太年輕/黎礎寧版
這並非是她表現最好的那幾次,感情很濃烈結果技巧沒控制好,跟她短暫的人生一樣。

曾沛慈─曾經太年輕
輕輕淡淡的我最喜歡,有種當年梁詠琪式的乾淨純粹,沒有太多的滄桑體會傷悲。

藍又時原唱現場版
那,就是一整個讚囉。詮釋得恰到好處加上搭偶像劇主題曲列車,結果歌紅了,人沒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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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頭亞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