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還是忍不住想說說那幾天發生過的事情。在MSN上....
A:你怎麼會撞死小貓咪了?
咪:我也不知道啊。(最好我會知道啊!知道他為什麼要跑來我汽車引擎底座)
A:好恐怖喔,真是太不小心了。
咪:我有什麼辦法?我總不能隨身帶尾小魚,每天早上出門都要先唱首貓歌吧?
一定有很多人覺得奇怪與不解:
為什麼我上一篇文章,
會放一張我在南部夠壞堂門口的合照?
開玩笑!
難不成你要我拍一張血淋淋、
可憐小貓咪吐出舌頭,
夾在汽車引擎蓋下複雜器械中的模樣嗎?
我不想得罪環保團體,更不想被抓去關。而且我看起來就是那麼愛護小動物的人。
好吧,其實 有拍一張.....
天氣終於放晴了。
我和13卻迫不及待,等不到太陽公公露臉,星期一中午就先趕著到搬家了的沐蘭吃飯。因為13買了餐券所以變得更便宜;點了一桌菜,兩人還各自擁有一份定食。果然,又撐到了。
不愧是號稱兩個人到鼎王就可以吃NT1400的食王。
今天這個標題,不是模仿『貓在鋼琴上昏倒了』的那種藝術抽象哲學路線,而是真的充滿視覺、嗅覺、想像的驚悚初體驗!
上個禮拜,弟弟原本要用車,去清境、溪頭玩。
他們幾個大學同學很幸運,出發時間碰巧就在三的颱風來襲的空檔,沒有大風大雨也沒有落石坍方,一路上天氣不會太熱,風光還算明媚。可惜小弟心情欠佳,最後外在環境不抵內在心境,敗興而返。
前兩天,妹妹、妹婿帶小孩準備回婆家前,還特別交代我要好好關心一下正熱戀中的小弟,聽說是吵架了。
其實我真的很想說句:“戀愛又死不了!”我想信老弟一定懂得我的意思。談戀愛的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畢竟愛情當中,有時候就是那種要死不活的feel來得後勁強烈。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7/07/30/media#feedbacks
去年暑假的時候,就很想辦一個不太一樣的慶生會,假借生日活動之名,行滿足自我私慾虛榮心之實。
其實我的個性原本就有喜歡把各個不同領域不同掛的朋友全兜在一起的習慣,有些怕生的朋友一直對我這點很詬病,但是既然我口中A掛的某個友人經常出現在我跟B掛友人的聚會中,讓這些過去一直存在在我言談中的對象,實際的出現在眼前,這樣不是更有真實感嗎?
這就是我的想法。哈。